为确保《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顺利实施,我区按照市局租赁中心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联合管委会宣传部从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迅速掀起了形式多样、大张旗鼓搞宣传热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带头,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
房产局王军局长和桑桂林副局长非常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活动方案,并认真听取活动安排和进度汇报。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
为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们把提高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员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和推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开展,作为此次宣传月活动的首要目标和主要内容。召集20多家物业公司参与此次宣传活动,并要求在物业管理的小区内的宣传栏和出入口门岗悬挂条幅、张贴《条例》全文,摆放宣传材料供业主观看。
12月1日,房产局与管委会宣传部合作,在以嘉华新诚为主场地开展了《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早上八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着装,一同来到主场地,在主场地悬挂了3条宣传条幅。由桑桂林副局长带领5名业务骨干组成宣传咨询队,热情周到的为广大群众详细解释了各种疑问和房屋租赁政策,并在主场地周围向过路群众散发了宣传资料。
在本次宣传活动中,我们通过现场宣传咨询、设置宣传牌、悬挂条幅、张贴《条例》、派发宣传小册等形式,认真开展了《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的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直观、深入的宣传,确保《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仅12月1日上午,我局就组织了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近90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奔赴各个小区,设置23个宣传咨询点,开展《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据统计,当天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条例》近800张,接受关于房屋租赁咨询300余人次,深受各界群众、广大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好评。 。
【供稿】浑南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