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党员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进行开展学习和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党章的基本精神,掌握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通进学习,增强宗旨观念,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为使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重点放在带领党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
2、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要注重学习和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
3、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
4、学习和本单位相关的房产法规及各种业务知识。
二、学习要求
每位共产党员对政治学习必须引起重视,端正态度,认真对待。
1、党员集体学习时,党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全体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准擅自不参加学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应提前向支部组织委员或其他委员请假。
2、每次学习都要记学习笔记,以利事后参加论讨。论讨时要积极踊跃发言,要理论联系实际。
3、党员的每年学习笔记要达到一万字以上,领导干部要达到二万字以上。支部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笔记本。
三、学习时间
1、党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季度保证2次。
2、支部委员的集体学习在无特殊情况下,每月保证1—1.5小时。
3、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学习方法
1、做到长期规划与近期安排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
2、学习要始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着眼于努力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支部要年初和年终做好每半年的政治学习和教育计划、要制订学习规划。
4、每次学习应事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的。主讲人必须认真做好备课,力求保证学习质量。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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