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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共产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应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二、党员应经常深入基层,扎扎实实地工作,要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到广大群众之间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党员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党员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党内及社会监督。
    四、党员都要把自己所在的工作部门作为工作联系点,除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外,每位党员要把所在工作部门作为自己工作的联系点。
    五、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六、党员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活动。

七、党员对本人联系群众情况要进行记载,每年在支部会上进行一次专题汇报。支委将对其成员深入基层和联系群众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列为年终干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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