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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管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思想政治水平,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
    每年中心党支部要根据市局党委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要利用两个半天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天。对中心组的理论学习,中心党支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集中学习时间和质量,学习日可串不可占,因特殊情况占有的学习时间,要在其它时间补回来。


    二、学习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成员个人的学习档案。每季全年中心组组长要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档案中写出小结及评语,中心组集中学习时,要指定专人进行学习记录,要认真对待市局党委对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的检查。


    三、实行个人自学情况通报制度。
    班子成员负责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研读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原著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论述,分专题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工作实际,除中心组安排的有关学习内容外;还要选学政治学、经济学、哲学,专业基础知识。党支部要定期对自学情况进行检查,班子成员每半年要向中心组全体同志汇报自学情况,并将自学情况记录在个人学习档案。
    

    四、学习调研制度。
    按照理论联系的原则,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学习中的深层理论问题和租赁管理中心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增强运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在深入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紧密联系自己分管工作的实际,写出一至两篇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


    五、“述学"制度。
    中心的每个成员在年终考核时,都要将一年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述学"体会,收获,那些地方有所提高,今后还需要加强那些方面。
    

    六、“学有所用"制度。

    理论中心组成员根据自己所学的理论每年都要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报告会、业务知识专题讲座,国际国内形势分析及当前工作任务。


                    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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