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综合事务工作;
2、负责法规、政策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各部门呈报的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
3、负责党建、纪检、宣传、工会、共青团等党群工作;
4、负责行政过错的调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综合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工作;
6、负责行政规费的审核上缴及财务报帐工作;
7、负责文书、人事、劳资等工作;
8、负责中心内部档案管理及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9、负责领导班子决策的执行和督办工作;
10、负责内部局域网络、电信、车辆、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行风、计划生育等工作;
12、负责对外宣传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