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08年7月4日9时30分在市房地产大厦16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标的如下: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2-2号1-6层工业厂房8176m2 占地4270.76m2 1193.9943万元
展示时间:7月1日-2日,看房集合地点:清文化主题酒店一楼大厅(上午8时40分,下午1时10分)
注:1、本次拍卖受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22763283、13386881083 联系人:金法官
2、竞买人须在2008年7月3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30万元汇到法院帐号(户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0345010141900000529,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F703室开具收据,联系人:王川,电话:22763350;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交到法院指定帐户;
3、竞买人持身份证明和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市房地产大厦(清文化主题酒店)1506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4、拍卖行联系电话:82978177、8297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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