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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吴德仁
副处长:张 青
副处长:王志强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邮 编:110014
电话: 22973185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房屋安全管理方面法规、文件和鉴定标准。调研、拟定全市房产行业安全生产、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文件。
2、负责指导全市供暖行业、拆迁现场和房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负责协调和参与房产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有关争议组织认定。
4、负责全市房产系统安全生产有关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房产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房屋防汛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在汛期制定全市房屋防汛方案及预案;对各区、县(市)汛期及各种自然灾害条件下房屋抢险、排险工作的进行检查、指导。
7、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各区、县(市)拆改房屋结构、增加房屋荷载及改变房屋设计使用用途行为的审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8、负责房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调查因房屋安全造成的突发事故,对事故提出基础处理意见,参与房屋安全事故加固方案的审核。
9、负责直管房屋应急抢险修缮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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