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文章类型:政策法规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6月28日8:56

项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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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考核依据

一、建章立制情况

1、制定并完善《实施办法》
及相关制度
2、本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明确

10

1、无《实施办法》扣3分
2、无相关制度扣3分
3、无责任分解扣4分

 

相关资料

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50

1、市局交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有1项未完成扣10分。
2、单位受全局通报批评1次扣10分
3、单位发生一起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案件扣5分
4、纪检监察部门有举报不认真查处,被上级机关查实的,有1件扣5分,发生重大案件扣10分
5、不开展效能监察扣10分,有立项,无过程、无效果扣8分。
6、上报有价值的信息少于5篇,扣3分。

 

局纪委
掌握情况

项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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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考核依据

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谈话制度、评议制度、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情况
2、各项经济、业务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30

1、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有1项未落实扣5分。
2、工作中发现经济、业务工作制度有1项未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相关资料及市局日常掌握情况

四、民主测评情况

领导班子自廉、抓廉民主测评情况

10

领导班子测评较差率有1项高于30%,并经考核确实存在问题的扣10分。

 

自廉、抓廉测评结果

注:集体或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或专项)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加3分,市级表彰的加2分,局级表彰的加1分(因相同工作受多级表彰,加分不兼得,取最高荣誉加分)。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有价值的理论文章或调查报告的,有1篇文章加1分。

 



文章出处:沈阳房产
文章作者:SY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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