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切实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利益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涉及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利益也最直接,处理的好就会成为民心工程,处理的不好就会成为扰民工程。百姓利益无小事,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始终把切实维护被拆迁居民利益作为主线,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统领拆迁行业行风建设。
一、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把加强拆迁管理列为《2004年国务院工作要点》;中纪委连续三年把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可见城镇房屋拆迁,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抓好拆迁行业行风建设意义重大。
(一)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党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对于人民群众什么是最重要的呢?除了生命之外,房屋是最重要的。因为要涉及人的居住权,生存权的问题,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因此说房屋拆迁工作涉及百姓最直接的利益。
说它直接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房屋拆迁不仅仅是简单的你搬迁我补偿,他会引伸出很多百姓的实际问题,如房屋地点的选择,经济的承受能力,孩子入托、上学,老人的照顾和医疗,职工上班远近,以及搬迁、买房、租房,电视、电话等生活设置的迁移所带来的诸多意想不到的烦恼等等,这些都直接间接涉及百姓的利益。二是在城市拆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困难和低收入人群,又涉及到对困难群体的特殊救济。三是拆迁工作一个拆迁项目要有一定的拆迁周期,从拆迁开始到拆迁结束,短则二、三个月,长则一年以上,在拆迁期间如果擅自断水、断电、断气和无序拆除、野蛮拆迁,影响拆迁居民的正常生活,更会直接伤害被拆迁居民。四是拆迁工作需要公开、公正、公平,拆迁居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比如拆迁项目是否合法、评估单位的选择是否合规、评估价值是否合理,如果没有严格按政策和程序操作,就会侵害被拆迁居民的利益。
(二)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应该说依法行政并非什么新鲜名词,其含义就是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合理的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包括职能的确定、组织设立、权力来源)、行政机关的运行(尤其是行使抽象或者具体的行政权力)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依法行政的产生与民主法治、分权制衡不可分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主法治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
作为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拆迁为拓展城市空间、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发挥了重要的先行和保障作用,而城市拆迁过程也往往因为各方面利益的碰撞,必然导致拆迁中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小则延期搬迁,拆迁工作受阻,大到引发社会振动,影响社会稳定。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其中第三部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提出24个字: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就“程序正当”而言,它特别强调了“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依法拆迁、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保障居民合法权利、确保平安拆迁、顺利拆迁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利于拆迁行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了城市改造、发展经济的需要而必须进行的拆迁,本身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如何处理好被拆迁居民切身的利益是把好事办好的前提条件,即要按政策规定办事,也要把百姓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在实施拆迁中考虑进去,使他们能够接受,反之小到拆迁受阻,大到引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出现阻路、围阻政府机关、出现人命等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加强行风工作,坚持阳光拆迁、有情拆迁、周到服务,规范化管理是保证社会稳定,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提高认识是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的保障
行业风气是指一个行业的工作规范化程度、思想作风、服务意识、人员素质的总体体现,而行风建设就是使一个行业的工作、思想、服务和人员素质等四个方面不断的提高。搞好我们的行风建设,就是为了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即贯彻我们党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端正行风,维护百姓利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拆迁管理部门各项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就是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想办法、办事情、作决策的宗旨,作为实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我们拆迁行业管理理念“阳光拆迁、平安拆迁”的具体落实。 
要依法拆迁,依法行政,做好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依法拆迁,依法行政,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拆迁管理落到实处。如果工作人员自身的理论政策水平不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了解,没有强大的理论作武装,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只讲个人得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不讲奉献,就会失去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失去灵魂,失去方向,失去精神支柱,就不能胜任拆迁管理工作,也不能做好拆迁管理工作,更不能保证和维护拆迁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性和法律政策的严肃性。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即是城市建设与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通过拆迁改造、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一项民心工程。范仲淹曾经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作为拆迁工作管理人员,要坚定信念、抵制住种种诱惑,时刻自尊自律,把眼光放在所属的辖区,甚至是整个行业、整个城市、整个国家的高度上,只要心中有百姓,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那么拆迁行业行风建设就会达到一个崭新的境界。
三、围绕中心工作是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的基础
围绕业务工作抓行风,防止二张皮,防止与中心工作脱节,必须结合行业的实际和拆迁管理工作的实际,抓行风工作。
1、坚持依法行政,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拆迁审批。按照市区两级拆迁管理职责分工的规定,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程序、制式文本和表格,对拆迁审批、拆迁实施、拆迁验收的程序,以及从暂停办理相关手续通知到最后的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验收审批表,进行了明确规定和严格规范。同时,坚持做到由行政审批大厅收件和出件,对补偿资金未能按时、全额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强了对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的监管,规范了选择评估机构的拆迁当事人代表、确定评估机构和公告拆迁动员大会的程序,建立了拆迁人、受委托拆迁单位和拆除公司信誉档案。二是规范拆迁裁决。行政裁决是拆迁管理部门解决拆迁纠纷的重要行政行为。对此,我们坚持权为民所用,本着“以人为本,注重调解,规范程序,适量裁决”的原则,加大裁前调解力度,压缩行政裁决数量,年初以来共实施行政裁决102件,组织调解224次,调解成功80件,占裁决案件的80%。同时,在裁决过程中,我们严格程序,实行两级裁决,即先由拆迁审查小组初审,再报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错裁案件的发生。三是慎用强制拆迁。在申请强制拆迁前,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并依法向市政府申请强制拆迁。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强制拆迁听证会12次,涉及被拆迁居民18户,实施强制拆迁的仅为6户。四是抓实信访调解。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来信、来访、复查、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健全了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和拆迁信访月例会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33件;来访1456人次,其中集体访70批次621人;来电访3596人次。息访率达到96%,结案率达到79%,有效解决了拆迁信访问题。
2、健全各项制度,拆迁工作进一步规范透明
多年的拆迁工作实践证明,拆迁行为粗暴、操作过程不公正、不透明最容易引起群众不满,也是侵害被拆迁居民利益的问题之一。为此,今年以来,我们在去年推行拆迁工作六项制度(公示制度、信访制度、举报制度、承诺制度、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又制定了拆迁与拆除现场衔接制度、拆迁现场巡查制度和日志制度,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拆迁现场管理制度。
为落实好这些制度,我们要求拆迁人要在拆迁现场设置拆迁公示栏,做到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评估报告及拆迁政策四公开,公示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当事人和受委托拆迁单位;并在现场设立信访接待处,明确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对被拆迁人的来访、来信、来电进行接待和答复。市区两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全面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在报纸、互联网公开了政策咨询和行风投诉电话,指定专人接听和受理,及时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与拆迁人签订了规范化拆迁承诺书,特别约定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旦出现违法违规拆迁现象,可直接用保证金补偿当事人;建立了拆迁巡查制度,成立了城市房屋拆迁巡查的组织机构,实行了区域负责制、项目负责制、每日巡查制,定期报告制和小组抽查制等巡查办法,明确了巡查内容和责任追究,落实了每个拆迁项目的市区两级监管人,今年7月,开展了“六项制度”及“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同时,针对我市拆迁与拆除现场的衔接问题,我们还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拆迁、拆除现场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自职责,建立了交接制度,规范了交接程序,基本杜绝了野蛮拆迁和野蛮拆除现象的发生,保障了拆迁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拆迁与拆除的良好对接。
实践证明,这些制度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利于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确确实实受到了被拆迁居民的热烈欢迎。
3、着力夯实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今年以来,随着市区拆迁部门的调整,拆迁行业增加和充实了许多新的力量。为此,我们先后举办了两期业务知识培训班,400余人参加培训,并通过了上岗资格考试,初步形成了一套培训?考试?发证?考核的管理模式。同时,狠抓行风建设工作,与各区签订了《行风工作责任状》,落实拆迁行业“四禁令”,严格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开展了“以人为本提素质,依法拆迁重服务”的主题活动;加强社会监督,重新选聘了冯有为等16名在社会有公信力的代表作为拆迁行业社会监督员;及时解答了省民心网和房产服务热线中关于拆迁方面的咨询和投诉,进一步提升了拆迁行业的管理水平和行业形象。
四、强化监督是加强拆迁行业行风建设的关键
“西安宝马彩票案”曾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大家从谈论案件的过程逐步转化到思考案件发生的原因:杨永明团伙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行骗并且轻松得手?究其根源,在于缺少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拆迁行业而言,这一事件确实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行风建设离不开监督,要实行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助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名称的公开,通过建章立制,公开透明的阳光操作,同时畅通百姓投诉通道,例如市、区二级的公开电话、现场投诉电话、网上咨询等,方便百姓对拆迁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监督部门要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把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结合起来,加强对拆迁资金、拆迁过程的监管,严格防止补偿款不落实或者克扣群众费用现象的发生。
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群众是否赞成作为决策和工作的依据,凡是涉及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拆迁行业行风建设任重而道远。要坚持常抓不懈,用情、用心来换取被拆迁百姓的理解和配合,以规范化操作、人性化拆迁作为拆迁行业行风工作的行为准则,使拆迁的每一个项目真正成为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五、面临的新问题及下步打算
随着宪法的修订,保护合法私有财产以及在征收征用房屋必须给予合理补偿条款的进一步确立。下步要出台的物权法,对房屋拆迁也做了相应的细化规定。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提高,自我维权意识的增强,都给我们拆迁行业的职工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我们正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针对沈阳拆迁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拆迁政策,补充完善相关规定,细化具体措施,使拆迁工作更体现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利益,保护私有财产,更具有人性化条款。
(二)编制规划,依法控制拆迁规模
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状况,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使各有关部门和被拆迁居民能够有充分的准备,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理顺体制,规范拆迁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调解、适量裁决、慎用强迁”的工作原则。加快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在城区基本完成新的拆迁管理机构组建后,积极争取和建议理顺四个县(市)的管理体制,实现全市拆迁管理体制的统一和拆管的分离。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鼓励和监督拆迁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户型合适的安置用房和符合独立生活条件的周转用房,坚决制止拆迁人滥用断水、断电、断气等手段实施的野蛮拆迁行为。
(四)强化信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完善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尤其要健全初信初访责任制和拆迁纠纷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和化解拆迁矛盾和纠纷。对被拆迁人提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不作不符合规定的许愿;对无理访、长期缠访的在加强劝解的同时,坚持依法处理;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并做好处理预案。同时,进一步总结接访经验,规范信访程序,畅通投诉渠道,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并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信访案件。
(五)进一步落实九项制度
拆迁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服务水准等都直接体现拆迁行业行风建设的水平,按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目标,重点加强落实九项制度,即:培训、公示、信访、举报、承诺、监管、服务、巡查、责任追究,提高行风建设的水平,达到平安拆迁。


文章出处: 文章作者:赵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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