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建立房产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近年来,房产系统开展的行风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为民、务实、清廉”打造“百姓局、服务局、稳定局、发展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在房产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下,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面对行风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总结研究行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深化认识,探索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推动行风建设和房产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总结经验,研究行风建设的规律和特点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房产系统行风建设逐步完善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行风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各行业不断加大行风建设工作力度,依法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广大干部职工对行风建设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抓行风建设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房产行业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从房产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总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必须将统一的认识和明确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才能保证行风建设的正确方向行风建设是一个单位、部门、行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础工程,是干部职工觉悟、责任感、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的综合反映,是行业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风建设贯穿房产系统工作全过程,涉及房产各方面,是房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工作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行风建设工作是房产全部工作取得良好成果的体现,是做好房产全部工作的根本保证。按照这样一个统一认识,房产系统“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的工作思路更加明确,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二)必须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促进房产服务质量的提高行业作风是一个行业整体素质和形象的体现,因此绝不能就“行风”抓“行风”,必须与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才能达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的目的。实践证明,行风与业务工作结合紧密,相辅相承。业务工作是行风建设的载体,行风是业务工作的态度、效率、质量的综合反映。行风建设必须紧紧依靠提高业务建设质量与水平来实施,用行风建设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以各项业务工作的成果来检验行风建设。在我市开展的市民评议行风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直接与房产业务工作相关;在日常受理的投诉中,市民所反映的问题直接与房产业务相关。几年来,房产系统各单位不断加强房产业务建设,强化管理,建章立制,规范程序,严密流程,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逐步实现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双赢”目标。
(三)必须将载体活动与解决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才能增强行风建设的生机与活力
实践告诉我们,形式与内容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在行风建设中,每年抓住“主题活动”这一载体,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房产服务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抓好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有力推动了房产服务水平的提高。几年来,房产系统围绕“服务沈城,方便百姓”的主题,先后开展了“落实便民服务25条,访百姓,办实事,送服务”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打造房产服务品牌”活动;供热行业开展了“三伏问三寒”、“心系百姓访供暖”活动;拆迁行业开展了“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拆迁”活动;物业行业开展了“走进物业大家谈”等活动,这些活动丰富了便民服务内容,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赢得了市民对房产工作的理解和认可。
(四)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才能为加强行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加强行风建设,就必须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房产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几年来,房产系统建立了责任制度。按照责任分工,每年签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建立了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六项制度、《行风建设五项规定》、《便民服务25条》、《行风建设考核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房产服务程序、时限等;建立了监督查究制度。通过行风内部巡查、社会监督员外部察访、开通网上房产服务热线畅通投诉渠道、媒体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及时查究违示、违诺、违规行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必须坚持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才能提升行风建设的整体水平
抓行风就是抓队伍。提高领导班子、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是行风建设的根本所在。在几年的实践中,我们努力把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贯穿于行风建设始终,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由特权意识向规范意识的转变,由“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转变,促进了房产行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六)必须坚持市、区联动,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才能提高房产行业的整体形象
房产行业良好的整体形象,要通过市、区房产部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有效管理的工作成果来体现。在现有管理体制下,市区联动、区自为战、区域负责显得尤为重要。几年来的工作,为加强房产行业行风建设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鉴的做法。
二、认清形势,深化对行风建设的认识
行风建设是一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长期系统工程,只有顺应时代要求,它才能充分发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经济建设的助推作用。应该看到,按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建设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以及振兴老工业基地决策的实施,将为沈阳房产经济的发展带来机遇与活力,同时也对房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大,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房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改革的深入,使房产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也将日益增多,这些都对房产行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面对新形势,分析行风建设的工作现状,不难发现还有许多与工作不适应和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适应: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懈怠,服务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近几年房产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38起,涉及73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38人。思想认识不适应:一些单位、部门领导对行风建设的认识浮浅,缺乏站在高位对行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的对行风工作摆不上位置,当成一种负担。工作方法不适应:把行风建设单摆浮搁,游离于业务工作之外,结合经济业务抓行风工作的办法不多,就“行风抓行风”、就“活动抓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没有落实到基层。行业如何管好行风的措施不到位:行业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群众对房产管理中的一些问题投诉较多。破解难题还不到位:历史遗留的房产热点、难点问题,企业转制问题,房管单位体制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直接制约着行风建设的发展。在新形势下,要解决工作不适应、不到位的问题,必须要深化对行风建设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抓好行风建设是实现房产“以人为本,为民解难”宗旨的体现。践行“三个代表”在房产的本质是执政为民,要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难”,打造“百姓局、服务局、稳定局、发展局”这一目标,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有一个好的行业作风作保证。房产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只有用我们服务人民群众的成果才能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才能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抓好行风建设是房产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组部分,行风建设中的一个重点就是要解决依法行政的问题,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使房产行业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抓好行风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行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房产工作贴近百姓,拆迁、物业、供热、房产交易等各项工作与每个家庭相连,房产工作成果以及行业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房产工作的满意度,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过去房产系统出现的损害房产形象的违法违纪案件看,我们的党风、政风、行风不抓不行,不狠抓不行,不经常抓不行。
在抓行风建设过程中,要适应新形势,适应房产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即要由抓转变风气、纠风为主向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源头预防转变;由抓日常行为、服务态度为主向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办好实事转变;由行风办牵头抓为主向“谁主管,谁负责”,把行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一起抓转变;由习惯于用行政管理办法抓向抓行业有效管理转变;由单体、局部一般抓向以点带面、拓展内容,提高房产整体服务水平转变。通过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使行风建设在构建和谐房产上求深化,在行业管理、区域管理上求深化,在向房产基层所站延伸上求深化。
三、发展创新,探索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结合房产工作实际已建立起一套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方法,但由于行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和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要长期抓下去,这就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行动上适应这种需要,对行风建设工作的方式、内容、机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将现有工作成果与发展创新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房产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围绕解决党风、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符合房产特点,具有鲜明行业特征,能够长期运行并有力促进房产事业发展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行风建设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建立领导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行业、单位、部门行风建设责任制。责任制要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协作要求、奖惩规定,建立起严密的责任网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行业、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市、区齐抓联动,干部职工参与,行风办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考核制度。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与行政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建立市、区房产部门联系协调制度。定期针对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市民投诉的重点问题、行风巡查考核情况等调度协调。
(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按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不同群体,分别建立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教育方式,确保取得实效。在全系统要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等教育。不断完善房产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促进全员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以及服务观念的转变。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按照机关、行业、单位、业务的不同类别进行全员业务培训,定期在全系统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技术大练兵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的热情,提高服务本领。
(三)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工作
建立房产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制度。严格房产行政工作内部规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程序、流程,全面规范具体行政行为。
建立对重点环节、部位权力行使的制约制度。对行政审批、资质审查、房产管理、重大项目管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房屋拆迁等重点部位建立起相应的法规制度,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房产办事公开制度,梳理公示内容,扩大公示范围,完善房产信息查询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区各层次社会监督员作用,扩大有效监督。
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好房产系统的行风评议,通过行评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并将各区房产部门在行评中的群众满意率列入市局行风考核重点。
建立违纪违诺查纠制度。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强化行风巡查及通报措施。
(四)完善行业管行风工作机制,提升房产服务质量
健全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制度。研究和推进行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市、区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不断完善区域行业管理办法,通过制定行业监督管理制度、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行业诚信自律规定、联合执法部门强化检查等,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行业形象。
建立行业管理考核制度。将行风建设内容融入行业管理一同考核,以行业业务工作的质量来体现行风建设的成果,如物业行业制定的《沈阳市住宅区物业经理执业信用考核暂行办法》、《沈阳市物业管理企业诚信考核暂行办法》,通过严格管理和考核,为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健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行业管行风的重点。针对房产管理中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如怎样在各区建立起“房屋应急维修网络”;怎样解决弃管房屋的维修难问题;怎样完善“一站式”服务模式,进一步规范房产交易程序;怎样解决群众反映的办证难问题等等。只有切实解决问题,房产行风的群众满意率才能上升。
建立加强房产基层站所建设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单位的特点,制定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的办法、基层站所建设的工作规范标准,打牢房产工作的基础。
(五)完善“主题活动”载体机制,打造房产服务品牌
建立主题活动工作制度。市、区房产部门要围绕房产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以“服务沈城,方便百姓”为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每个行业、单位根据各自特点,精心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通过主题活动的开展,促进房产服务质量的提高。
建立完善培育典型工作制度。要把培育典型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行业、单位都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地培养树立起房产行业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先进群体的规模效应。通过组织学习推广沈河房产“110”、惠天热电新联线中心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服务经验,打造出房产服务品牌。
(六)完善宣传网络,形成百姓理解、支持房产工作的氛围
建立完善房产宣传工作制度。市区联动,行业、单位、部门参与,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培养宣传队伍,有效运用媒体、网络,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房产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加强房产系统与市民的沟通与互动。
完善网上沈阳房产服务热线功能。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充实服务内容,增强与群众的联系,及时处理解决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完善扩充“96191”电话服务功能。在不断提高供热服务效率的基础上,研究探索扩充服务功能的可行办法,逐步形成覆盖房产系统的服务热线。
(七)加大改革力度,突破影响行风建设的难点问题
房产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有房产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有部分房管单位生存危机的问题,有历史上积累下来的复杂问题等等,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问题已逐步显现出来,直接影响着房产事业的发展。要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改革,通过深化改革,突破影响行风建设的难点问题,推进房产事业的不断发展。
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建立房产行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需要房产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勇于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会为房产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出处: 文章作者:刘新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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