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二季度10件效率高,质量好实事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按照局机关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局机关每季度要开展评出效率高、质量好的10件实事活动。请各处(室)结合本部门工作,选出1至2件您认为做得效率高、质量好的工作或为群众办的实事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综合评出机关10件实事,进行通报宣传,以增强机关各处(室)和干部职工强烈地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全面提高机关工作的运行质量。 请各处(室)于本月25日前,将本处(室)所做1至2件实事报机关党委。
中共沈阳市房产局机关委员会 200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