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机关党委开展争创四个一流,一个满意”活动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精神,适应“沈阳振兴,机关先行”的需要,全面提高机关建设水平。经机关党委研究,继续开展争创“四个一流,一个满意”活动。并以处(室)为单位, 采取100分制方式进行考核,其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一、一流的学习(25分)

    加强机关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和自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1、各处(室)有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5分,没有计划不得分)。
    2、机关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同步,每季度集中安排一次(4分,少一次扣1分)。业务学习重点学好《行政许可法》、市场经济理论、房产法规及本处(室)业务等,每位处长(主任)安排讲一课(6分,处长没参加讲课扣1分,经检查,有1人无故不参加学习扣0.5分)。
    3、每名机关干部要按规定自学指定书目,全年记读书笔记10000字以上(5分,有一人未完成扣0.5分);每一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 写一篇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论文或涉及本职业务的情况及案例分析(5分,有一人一项未完成扣0.5分)。
    4、对参加市局组织学习体会交流的每次加0.5分、参加市以上交流或调研报告获奖的加1分。在市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加1分。

    二一流的管理(25分)

    强化管理教育,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行为规范,努力建立一支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秩序规范的机关工作队伍。
    1、严格落实机关各种岗位规范,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7分,经检查或在工作中未落实的一次扣1分,受市以上单位表彰一次加2分)。
    2、严格实行定置管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干净、整洁(5分,经查一次不合格的扣0.5分)。
    3、保持仪表端庄,着装整洁,按规定佩带胸牌(4分,经查一次没落实扣0.5分)。
    4、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4分,按规定教育没落实一次扣1分);严格遵守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5分,有一人违规扣5分)。

    三一流的效率(25分)

    加强素质教育,注重能力培养和训练,努力建立一支思维敏捷、办事认真、反应快、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1、按时高标准完成本职或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10分,经查,未按标准完成的,一次扣5分)
    2、认真抓好计算机操作技能训练(5分,经考核,计算机有一人不合格的扣1分)。
    3、抓好公文写作能力培训,公文写作达到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内所涉及的公文写作能力(5分,经考核有一人不合格扣1分)。
    4、机关文化建设活跃,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5分按规定一次没有开展的扣1分)。
    5、积极参加季度10件“效率高、质量好、服务佳”活动。按处(室)平均值计算,每评上一次满分加3分。

    四一流的服务(25分)

    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主动为基层服务,建立一支“服务型”的队伍。
    1、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工程”活动。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8分,按要求一次没有参加活动扣1分,受到新闻单位宣传或上级表彰的一次加2分)
    2、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群众到机关办事,做到主动热情、服务周到;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8分,经暗访一次未达标扣2分)
    3、积极开展“公仆杯”竞赛活动,风气正,有创新,有典型。(7分,发现一次不文明行为扣1分;获市以上单位表彰或有市级典型的加2分、局表彰或局典型的加1分)
    4、从第三季度开始,凡得到一面流动红旗的加2分。
    五、群众满意
    强化服务意识教育,实现由让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理市民投诉承办及时率、办复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否定指标:支部党员有重大违纪行为、未完成上级赋予各项任务指标、受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有其中一项者,不能评为优秀单位。
    评比方式:采取半年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与支部自检机关党委综合评介的办法进行,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一)总评满100分(包括10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
    (二)总评满95分(包括95分)以上为良好位单;
    (三)总评满85分(包括85分)以上为达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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